時間:2019-03-23 來源:重慶網 作者:cqw.cc 我要糾錯
人民法院來訪規定
如果您要到人民法院來訪,請遵守以下規定:
一、起訴、立案、司法救助等事項請到立案大廳窗口辦理
立案大廳工作人員負責接收向本院遞交的起訴、申請再審、申請執行等符合立案條件的相關材料,并負責立案審查;同時,接收訴訟費緩、減、免交申請材料。
二、涉訴信訪及相關材料的遞交等事項請到信訪接待室辦理
信訪接待室工作人員負責涉訴信訪的接待、信訪事項的登記、信訪材料的接收,并按照信訪人請求事項和法院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對來信、來訪進行分流。
三、涉執信訪及執行相關材料的遞交等事項請聯系執行局
執行局負責法院涉執信訪工作,需要接待的當事人,請與執行局聯系并預約接談時間。
四、反映工作人員審判作風請聯系紀檢監察
對我市法院工作人員審判作風問題投訴的,請向本院紀檢監察室反映,有書面材料的,請直接交給本院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或投遞信訪接待室的舉報箱中。
五、來訪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
1.依法行使權利、遵守法院正常工作秩序、服從接訪人員安排和指揮;
2.反映問題應實事求是,并提交相應的依據;
3.集體來訪應委派代表參加接談,代表人數不超過5人;
4.來訪反映的問題,受理機關正在查處的,不得重復訪、越級訪;
5.不得非法滯留人民法院接待場所。
六、不遵守來訪規定的處理
來訪人員不遵守有關規定,影響信訪工作的,接待人員有權給予批評教育,批評教育無效的,可以責令其退出接訪場所;來訪人員擾亂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秩序,經教育不改的,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;情節嚴重,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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